关于撤销九江县设立九江市柴桑区有关机构更名的通知
九县编办发[2017]31号
各乡(镇、场、区、处)党委,乡镇人民政府,县委各部门,县直及驻县各单位:
根据省政府《关于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》(赣府字[2017]65号)“撤销九江县,设立九江市柴桑区”精神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,报九江市编办批复(九编办字[2017]93号),同意将原冠名九江县的党政机构、人大政协机关、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乡(镇、场、区、处)及以上机构下设(属)行政事业单位等机构名称统一更名为冠九江市柴桑区名称。更名后,其机构性质、级别、领导职数和编制数维持不变。
中共九江县县委编办
2017年9月7日
主办:中共柴桑区委 柴桑区人民政府 承办:柴桑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
电话:0792-6816856 传真:0792-6816856 Email:jjxzfw6856@jiujiang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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